他们的身材高而强壮,头大而圆,阔脸,颧骨高,鼻翼宽,上胡须浓密,长长的耳垂上穿着孔,佩戴着一只带着红宝石的纯金耳环。厚厚的眉毛,杏眼,目光炯炯有神。身穿长齐小腿的、两边开叉的宽松长袍,腰上系有腰带,腰带两端都垂在前面,鞋是皮制的,宽大的裤子用一条皮带在踝部捆扎紧。
匈奴人普遍比明朝人高大一些,一看就知道是个彪悍的马上民族,即使是来朝拜,这群使臣也一个个佩戴者大刀,高抬着下巴的没有,可没有丝毫谦逊的意思。
为首的匈奴人身材尤其高大,坐在马上也比旁边的人高出半个头,看起来应该是三十出头的样子,不过匈奴人当年年纪看起来会比实际上大一些。
总体来说,这一队伍的匈奴人人高马壮,比的礼部的一群人都成了文弱书生,看得孔尚瑾频频皱眉,和平年代对于百姓来说是天大的好事儿,如今明朝不过是三代,正应该是国泰明安的时候,偏偏这两年时不时有灾讯传来,如今匈奴又是虎视眈眈。
匈奴人的出现,倒是让下头的百姓安静下来,等他们的队伍经过之后,才纷纷讨论起来,无非是匈奴人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,跟明朝人没什么大不同,或者是说匈奴人看着不是好脾气的之类的话。
孔尚瑾这一日是跟程明一块儿出的门,程明看完过去的人,也是感叹道:“原以为那种茹毛饮血的民族,来的人会是粗俗不堪的,如今看着,倒是有几分精神气。”
程明是个完完整整的文人,显然没有意识到匈奴人精神气好对明朝有啥坏处,反倒是感慨了一番。
孔尚瑾摇了摇头,正要说话,却听见外头的书生大声感慨着说道:“皇上仁德无双,这才有如今的万国来朝,匈奴人必定能被感化,以后边疆再无战事,这才是皇上之福,百姓之福!”
感化!孔尚瑾差点笑喷出来,别说是完全的另一个民族,就是明朝国内,靠着感化两字也是寸步难行。上辈子听过最经典的话,绝对是枪杆子里出政权!
程明见她脸色古怪,倒是问道:“怎么?瑾儿并不赞同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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