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可,可欢欢已经念高一了,还有二年半也要念大学,我,我。。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是还有两年半吗?谁知道两年半后会发生什么?说不定那个时候你爸爸已经回家了,他可以养家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金珠知道杨大壮前两年除了种地还搞了一个什么稻田养鱼,发家致富可能有点难度,但养家糊口是一点问题没有的,所以她才不赞成杨静辍学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的意思是我爸只会判两年?”杨静很快脑补到了别处,抬起眼睛希冀地看着金珠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个我真的不清楚。这样吧,不如我带你去见见我的律师,你亲自问问他你父亲这种情形一般会判多长时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杨静点点头,擦了擦眼泪,扯了扯嘴角,想跟金珠说声谢谢,可又实在笑不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出了校门,两人打了辆车去了白律师的事务所,金珠把手里的决定书给他看了,得知法院那边从立案到开庭审理大约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。金珠便决定还是依原计划先返校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有一点金珠放心不下,她想知道孙小燕在什么情形下可以把罚没款的责任全推给金珠,还有金珠以后对孙小燕有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,孙小燕如果再婚。金珠对金玉有没有抚养的义务。

        金珠之所以问这些,一是想起了自己做过的那个梦,二是对孙小燕人品的不信任,她那样自私自利的一个人兴许真的能做出把孩子丢给她的举动。

        白律师听了金珠的话思忖了一会,说如果孙小燕能拿出杨大山曾经抚养金珠几个的证据,那么金珠和金柳手里的钱应该归杨大山所有。因为那是他们未成年时挣的钱,从法律的角度上讲他们没有支配权和所有权。

        此外,如果孙小燕能拿出金柳高收入的证据,那么也有可能判金柳负担部分的罚没款,因为她的收入远远大于杨大山应该支付的抚养费,杨大山完全有理由拒付抚养费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