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个,特丽尔女士,一直这么,健谈吗?”鲁弗斯记得早上自己找到她时,她虽然豪迈开朗,但也没有神情这么生动,嘴巴一张一合一刻也停不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特丽尔她只有特别高兴或者紧张的时候才会那样,平时其实很沉稳的。不过……她确实,有着和强壮的外表反差很大的可爱一面……”说着说着,男性奥克红了脸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喜欢她?在奥克族,她那样的,类型,很受欢迎吗?”鲁弗斯断断续续地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当然了!超受欢迎!啊、啊,这不是我说的啊,这是公认的事实……特丽尔是族长的小女儿,长相端正,体格健壮,在野外行动力一流!在工作时间外,又总会笑得很可爱。谁、谁不喜欢啊。可惜……只有最勇猛的战士能和她一起去巡逻,我这种负责照看动物的根本没机会……”男性奥克如数家珍地说着,说的一句话比一路上加起来的所有字数还多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原来,你一路上看起来僵硬,是因为难得和她一起,行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男性奥克明显噎了一下,脸红脖子粗地说道:“……别跟她说!”

        鲁弗斯摇摇头:“不担心。我奥克语不好,说不清楚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看你说得挺清楚的。”男性奥克小声嘀咕完,有些惆怅地说道:“……不知道最后她会嫁给谁。她看不上族里最强壮的同龄奥克,总是说’外在没有内在重要’这种话。真让人搞不明白。果然特丽尔是最独特的。就连那份搞不明白的部分,都很棒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鲁弗斯抿了抿嘴唇,又看向前方。

        刚刚他突然想到自己在第一个部落时因为只听懂“结婚”一词,误以为奥克族要留路翊当上门丈夫。后来从噶普那了解到普通人类的外貌完全入不了奥克的眼,这才解除了误会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么说起来,路翊说过他喜欢的类型——当然,那可能只是“斐”这个塑造出来的人设喜欢的类型——鲁弗斯记得很清楚,他说喜欢身材好且精力充沛,享受旅行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