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悦把面膜撕下来,一脸「果然如此」的表情:「我就知道。黎淮序那种男人,不鸣则已一鸣惊人。他忍了半年才亲你,现在确定关系了,肯定不会浪费时间。」

        程知遥把脸埋进枕头里,发出一声哀嚎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她太兴奋了,根本睡不着。躺在床上翻来覆去,脑子里全是过去几天的画面——巴黎的初雪、艺术桥上的吻、东京的摩天轮、黎淮序说「我喜欢你」时认真的表情、他在黑暗的客舱里用小指碰她手背时微凉的触感。一切都像是被按了快进键,快得不真实,却又甜蜜得让他心尖发颤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想起一句话:遇到对的人,一切都会变得简单。以前她觉得这句话是J汤,是骗那些还相信Ai情的人用的。但现在她觉得这是真理。因为和黎淮序在一起的每一天,每一件小事都变得理所当然地美好。不需要猜疑,不需要试探,不需要患得患失。他说「在一起」,就是真的在一起。他说「我喜欢你」,就是真的喜欢。他的每一个字都是有分量的,落在心上有回响。

        下午两点,程知遥戴上草帽和墨镜,悄悄地溜出了房间。林悦还在午睡,发出均匀的呼x1声。她留了张便条说出去逛逛,然後在走廊里蹑手蹑脚地走了几步,确认没有人看到她,才快步走向电梯。

        黎淮序在大堂等她。他也换了夏天的装束——白sE短袖T恤和卡其sE短K,露出一截线条流畅的小臂和小腿。他的皮肤是浅蜜sE的,在悉尼明亮的yAn光下显得格外健康。肌r0U线条并不夸张,不像健身房里那种刻意练出来的大块肌r0U,但每一寸都恰到好处,像是被JiNg确计算过的——肩膀的弧度刚好撑起T恤的袖口,小臂上有一层薄而结实的肌r0U,手腕的骨节微微凸出。脚上是一双人字拖,脚趾修长乾净。

        程知遥第一次见他穿得这麽少,目光不受控制地在他手臂的肌r0U线条上多停了两秒,又在他锁骨的位置停了一秒。他穿制服的时候总是一丝不苟,衬衫扣到最上面一颗,把整个身T裹得严严实实的。现在他穿了一件简单的白T恤,锁骨从领口露出来一截,线条乾净利落,在yAn光下泛着浅蜜sE的光泽。

        「看什麽?」黎淮序问。

        「没什麽。」程知遥迅速移开视线,假装对酒店大堂的水晶吊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那吊灯是澳大利亚本土设计师的作品,用了几百颗不规则的水晶拼成波浪的形状,确实很值得一看。但此刻她脑子里全是黎淮序锁骨的样子。

        黎淮序的嘴角微不可察地g了一下。他当然知道她在看什麽。他只是不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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