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惜,只有一开始是这样。
一开始有无数案例可以取材,说是思如泉涌也不为过。
可我写着写着,写到一百万字之后才发现:
法医案例虽多,但案件类型其实一共也就那么多种。
钝器、锐器、高坠、枪弹、缢死、扼死、勒死、溺死、病亡、毒杀、抑制死、精神病...
能写的类型,能卖弄的知识,基本都被我写了个遍。
再然后要再写案件,就得挖空心思写出新意。
于是我越写越卡、越写越头大,最终隔三差五就得请假,状态差得像是得了脑残。
而最糟糕的是,从未写过几百万字大长篇的我,大大高估了自己对长期连载的承受能力。
前期思路顺畅之时,觉得这本书写几百万字都不是问题。
所以前期我把主线节奏放得很慢,认为可以放到后面慢慢地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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